星期二, 5月 02, 2006

中國文學家魯迅

  許鞍華的《男人四十》有這樣一段,張學友飾演的中學老師向學生們在中文課堂上介紹魯迅(1881-1936),「魯迅這個人,就是當年的反叛青年,很型仔。」諸如此類的形容,為的是要令十來歲的孩子對這位中國文學巨人產生好感、好奇,從而鑽進他的文學世界。

  我不諱言我欣賞魯迅有點像偶像式的崇拜,我家中的魯迅像,是一次在上海魯迅紀念館中購買,睡床側牆寫了一闕魯迅的《野草》題辭,朋友看見,都說我是迷他迷得瘋了。說的也是,但我是心甘臣服於這位文學家的思想與文字底下,縱然有點孩子氣的稚嫩,卻從來不愛掩飾。

  魯迅年青時代正處於中國文學在文言與白話的交接期,他既寫文言文,也寫白話文,在文學史上,說來是承先啟後的重要一代。他棄醫從文,就是希望中國強大,為中國人民帶來西方科學及民主精神,他深明人民體格如何健全,如何茁壯,如果都是愚民,也是毫無意義,「所以我們的第一要著,是在改變他們的精神,而善於改變精神是,我那時以為當然要推文藝,於是想提倡文藝運動。」

  魯迅看透人性陰暗面貌,擅於解剖別人,也常常解剖自己。他的短篇小說集《吶喊》與《彷徨》,道盡中國人的悲劇命運,並作出廣闊的文化精神思考。我是讀他的小說開始,再讀他擅長跟人筆戰辯駁的雜文,及至意境濛濛的散文詩,一樣看得津津有味。

  在完成文學使命的過程中,魯迅經歷過一連串的困惑、挫敗、失落,在私生活上,也如是。其口中筆下儘管是愛國愛民的大論述,兒女私情卻從來不是魯迅輕看的。只是,他卻有一段無愛的婚姻:年少時因聽從母親跟毫無感情的朱安成親,多年來過著不愉快的婚姻生活,事實上他在新婚四天即離家赴日,一去就是三年。他給摯友許壽裳的信中曾經透露說:「這是一件母親送給我的禮物,我只能好好地供養她,愛情是我所不知道的。」

  直至1923年,魯迅跟比他年幼十七年的學生許廣平相識,這位女學生對老師仰慕有加,後來二人開始通信,進一步作深入交往,甚至相戀。及至日後二人多次分隔兩地,沒間斷卻是書信往來(後來這些書信亦出版了)。多年來在社會與家庭的壓迫底下,二人最終衝破社會規範重圍,結成夫婦。

  魯迅的筆下,雜文中時有口誅筆伐的冷鋒,小說中又見細膩與人文情懷,散文詩有著淒冷意象……他的文字是如此多采多姿,情感又是如動人。單就他一個人的作品,就是一個完整豐富的知性與感性魯學體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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