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六四文學
念大學時,畢業論文是有關「香港六四小說研究」,當時有感「六四事件」在文學(包括嚴肅與流行文學)表現上有一定的反映,只是相關研究與討論的卻少之又少。故希望能以較為宏觀角度,作系統性的爬梳與分析。其實香港文學史從來沒有「六四小說」這樣的稱號,她不同中台文學一度盛行的「鄉土文學」或「尋根小說」,從來未曾真正的「熱」起來,更未有造成任何文化思潮和文學衝擊,這也解釋為何少有人在這方面作鑽研探討,多年來只有零碎的文字記錄。然而,在今天看來,這些借「六四事件」為題材或作背景的小說,卻正好為當時發生過的事情,作了文學上的書寫紀錄。而且,當中其實不少作品也是文學性甚強,值得重讀。
這批以「六四」為題材或背景的小說,並非全部衍生於「六四」時期(以「六四事件」發生後的一年內計),儘管不少作品的發表與「六四事件」發生時間相當接近,如草雪的〈戀死延生〉早在89年6月已在報章發表,舒琪的《天安門演義》更在「六四事件」發生期間同步在報章刊出。另一方面,部分作家明顯經過一段時間方把他們眼中的「六四事件」沈澱,他們的小說少了激盪的情緒,追求一種冷靜的反思,給讀者以另一新角度體驗事件,或從中探索更根本的人性課題。鍾偉民的《在陰溝裡滋生的愛情與其他》與黃碧雲的〈江城子〉明顯是這類作品。類別上,大致可分為以下幾類:
(1)以「六四事件」發生期間的北京為小說的敘事空間,實況味道較強:如李碧華的〈失物在天安門〉、〈來不及戀愛〉、〈說謊〉、〈媽媽檢舉我〉,還有舒琪的《天安門演義》。
(2)小說橫跨時間幅度較大,「六四事件」在當中只是一個重要的時間座標,以發展當中人物的故事,呈現箇中變化:鍾玲玲的《愛蓮說》與辛其氏的《紅格子酒舖》均為這類作品,兩篇小說均以香港頗長的歷史作背景,並非直寫或單寫「六四」,但故事中的人物在「六四事件」發生期間有著很大的震盪,其中《愛蓮說》中的〈人民不會忘記〉一章與《紅格子酒舖》中的〈來自遠方的躁動〉一章,對「六四事件」都有細膩的描繪。
(3)「六四事件」發生期間,以香港為背景,寫香港人在當下的生活、遭遇與感情,對應「六四事件」下的衝擊:如毛孟靜的〈危城記〉、杜良的〈關於民運的最新動向〉、古蒼梧的〈備忘錄〉與草雪的〈戀死延生〉。
(4)「六四事件」發生以後,寫港人在躁動過後怎樣面對跟著的生活:如黃碧雲的〈江城子〉與林燕妮的《為我而生》。
以上分類主要根據小說中的敘事時間與空間來說,方便粗略瞭解,但這並非唯一分類,事實上這種分類亦未能把所有「六四小說」完全收入,好像亦舒的《傷城記》是一個有關三代人的倫理故事,以「六四事件」發生後的敘事時間開展,小說中特別借助家庭中兩代人的代溝問題,表達彼此間隱藏著一種不明朗的關係與張力,又例如葦鳴的《男娼前篇》寫一名被視為民運詩人的流亡分子,故事有關他在流亡海外(瑞典)前,在香港這個中途站的一段墮落生活。小說對流亡分子可謂是一種顛覆性的敘述,有別於香港其他「六四小說」對流亡分子的正面形象。此外,也有陳慧的〈沉睡十年〉,她藉「六四」十周年寫一個關於忘卻的故事,與其他的「六四小說」的題材亦明顯不同。
可以說,這裡所指的「六四小說」,與我們一向理解的政治小說或歷史小說並無關係。事實上儘管「六四事件」的源頭來自政治糾紛,但就本文的「六四小說」篇章看來,論及硬性的政治內容不多,作者筆下小說大都更重視寫個人在歷史洪流下的自處問題,少數作家更能跳出事件層面,談及更為深層的生命與人性的課題。
本文原刊於《星期日明報》,6月3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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